民法刪除手足特留分:企業與高淨值傳承版圖的重新布局

法規狀態|2026年7月2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,將自總統公布後六個月施行。實際生效日期及個案適用,仍應以正式公布法規為準。

資深電影製片人裴祥泉生前立妥遺囑,白紙黑字寫明遺產要留給愛徒、知名製作人邱瓈寬,官司一路打到法院確認遺囑有效,但裴的兄、弟、妹仍依「特留分」規定,分走應繼分三分之一,約七千萬元。這類案例在企業創辦人與頂客族的傳承規劃中並不少見。

「這是我一輩子打拼賺來的,身後還要分給早就不常往來的兄弟姊妹」這句話,在不少企業創辦人與頂客族心中盤旋已久,卻始終卡在一道法律關卡上:兄弟姊妹的特留分。力誠國際瑞福家族辦公室在協助企業接班與家族資產傳承的實務中,常看到當事人明明已經立妥遺囑,最後仍被迫讓出應繼分給疏於往來的手足,多年的佈局因此打了折扣。2026年7月2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《民法》第1223條修正案,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規定,新法將於總統公布後六個月施行。這項法界與財富管理界視為重要的繼承法制調整,牽動的不只是條文本身,更是高淨值人士、單身企業家與家族企業接班佈局的整體戰略。

法律刪除的是特留分,不是繼承權
本次修法容易被誤解的一點,是「刪除特留分」不等於「剝奪繼承權」。執業律師林柏均指出,這次修法只刪除了兄弟姊妹的特留分,民法第1138條規定的法定繼承順位並未變動,兄弟姊妹依然是第三順位法定繼承人,順位排在直系血親卑親屬與父母之後。換句話說,若被繼承人並未留下遺囑,且無子女與父母,兄弟姊妹仍依應繼分繼承,而應繼分通常高於過去僅能主張的特留分最低保障;但其法定應繼比例並未因本次修法而增加。

真正改變的,是被繼承人已立妥合法遺囑的情況。過去手足即使沒有被列入遺囑,仍能強行請求應繼分三分之一作為特留分,新法上路後這道防線鬆綁,遺囑自由的實現空間因此提高。林柏均也提醒,這也代表修法後立遺囑的必要性不減反增:法律給了排除疏遠手足的自由,但這個自由必須透過一份形式無瑕疵的有效遺囑才能行使,若遺囑本身有瑕疵而無效,一切仍會回到法定繼承,兄弟姊妹照樣繼承。

表一、法規調整前後差異(資料來源:資誠pwc)
法規提醒:本次三讀重點為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。法務部原規劃之弱勢手足遺產酌給及繼承人特別貢獻等制度,仍須留意後續立法進度,不宜與本次已通過條文混為一談。

企業與接班佈局:股權集中的可行性提高,但仍需多層檢視
沒有子嗣的企業二代或創辦人,若想把股權與核心資產完整交給指定接班人,例如表現優異的姪輩,或專業經理人信託,過去常卡在未參與經營的手足主張特留分,逼得公司股權被強制分割,經營權跟著陷入不確定。修法之後,透過合法遺囑搭配家族信託,可降低因手足特留分請求而造成股權被迫分割的風險,並提高股權集中於指定接班人或信託架構中的可行性。實際能否達成,仍需一併確認: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、公司章程與股東協議、股權估值與遺產稅流動性、境外公司所在地法律,以及信託受託人與控制權安排。

頂客族:協商空間縮小,但非零風險
頂客族一方身故,過去生存配偶得與往生者的兄弟姊妹共同繼承遺產;若遺產多是不動產或非現金資產,配偶甚至可能被迫賣房籌現金支付特留分。對於無子女夫妻而言,若父母已歿,且主要法定繼承人為兄弟姊妹,新法生效後,夫妻可以透過合法有效的遺囑,提高由生存配偶完整承接資產的可能性,減少喪偶之痛之外再疊加一層與手足分產的交涉負擔。

單身高資產人士:遺囑自由度提高
不少單身無子嗣者,晚年是由長期陪伴自己的親友照顧,也早已計畫把資產留給對方,而非疏於往來的手足。舊法之下,即使立妥遺囑,兄弟姊妹仍可能依特留分規定主張三分之一遺產;單身無子嗣者若想把畢生積累留給公益基金會、獎學金信託,或長期陪伴自己的夥伴,過去都可能面臨同樣局面。在沒有其他享有特留分之繼承人的情況下,透過合法有效的遺囑,新法讓資產所有人有更大的空間,把財產留給指定的照顧者、接班人或公益組織。

法規鬆綁之後,架構才是真正的關鍵
新法給了高淨值家族更大的自由,但這份自由要落地,仍得靠沒有瑕疵的法律架構承接,尤其六個月的施行緩衝期,正是重新檢視佈局的時間窗口。

全面檢視現有的遺囑與信託架構:過去為降低手足特留分爭議而設計的現金預留、補償或折衷條款,可依新法重新評估是否仍有保留必要。即使法律不再強制保留,家族仍可能因扶養責任、情感關係、弱勢手足生活保障或降低訴訟衝突,而選擇保留部分安排。

預立合法遺囑,仍是啟動自由的前提:沒有遺囑,遺產還是會依應繼分回到手足手中;遺囑必須符合民法規定的法定要式,例如公證遺囑或密封遺囑,避免形式瑕疵讓遺囑無效。

遺囑之外,搭配家族信託與流動性規劃:透過信託進行長期資產鎖定與定期給付,並搭配壽險準備流動性,是新法環境下常見的傳承規劃工具之一,實際配置仍須依家族狀況個別評估。

結語:法規鬆綁只是開始,架構才是傳承的關鍵
力誠國際集團總經理及瑞福家族辦公室創辦人彭國誠表示,民法刪除手足特留分,是台灣傳承法制邁向現代化的一步,但修法增加的是資產所有人的選擇權,選擇權不會自動變成傳承結果。真正的關鍵,是把遺囑、股權、信託、稅務、流動性與家族治理放在一起盡心重新檢視。新法生效前,家族應完成的不只是一份文件,而是一次完整盤點。本次修法讓資產所有人有更大的分配空間,但是否真正適用,仍須確認法定繼承人結構、其他特留分權利人、遺囑形式、公司股權限制、信託安排、遺產稅與流動性,以及境外資產所在地法律。

刊登日期:2026/8/25

文章取材自〈力誠國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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